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7]2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6]9号),为扎实推进我校省重点立项学科建设,确保建设成效,近期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各学科制订《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做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突出学科建设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各学科要以“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逐项提出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须在《申报表》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细化、量化。《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申报表》,鼓励提出高标准的目标任务,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

(三)《任务书》是省教育厅评估、考核省重点学科的主要依据。各学科在制订《任务书》时,要突出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要明确各项任务与成果的完成时间,能分年度表述的要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任务,应明确提出任务实施阶段和完成时限。原则上,到2018年底任务完成量应过半。

  (四)学校从本年度起为立项建设的省重点学科提供各200万元/年的建设经费,其中临床医学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全部资助,药学学科建设经费中的100万元由学校资助,另外100万元在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药品质与效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的实验室建设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学科需结合具体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与支出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建立动态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应根据“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由学科带头人组织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研讨会议科学制定《任务书》,并对《任务书》进行逐项论证。

(二)请各学科于2017年3月8日前提交《任务书》WORD和PDF电子版。

(三)学校将聘请5-7位校外专家,根据“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对《任务书》进行逐项论证,提出审核和咨询意见。

(四)各学科对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任务书》,并请于2017年3月16日前报送《任务书》纸质版一式六份,同时提交《任务书》WORD和PDF电子版(PDF材料须包含扫描的专家论证意见、签字)。联系人:尚丽丽、倪菲菲,联系电话:02585811061,电子邮箱:xkb@njucm.edu.cn。

 

附件:“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uploads/学科建设/通知公告/“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doc

 

 

                                                               研究生院学科办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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